近年去韩国旅游的越来越多。除了可以在韩国买化妆品购物外,还可以体验不同的民族文化。那么去韩国如何办理旅游签证呢?
大师兄留学网(www.dsxliuxue.com)小编整理了韩国旅游签证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同时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留学申请Free”和微信(Betty8990)我们将及时为大家解答各类签证相关的问题。
旅游签证(C-3-9)
旅游签证属于短期综合签证(C-3)的一种,是个人旅游观光签证。
申请材料以及准备
1.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等有固定格式的材料,可登录所属地区大使馆网站“领事/签证业务-签证信息-各种表格下载”中下载并使用。*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申请表要逐项详细填写,须填写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并由本人签字(任何不实内容,有可能导致拒签)
3.申请短期访问(C-3)签证的人员,可以只填写申请表生的第1项(个人信息)、第3项(护照信息)、第4项(联系信息)、第9项(访问信息)。
4.邀请函:邀请函应记载邀请人及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邀请事由(目的)、邀请时间、在韩停留期间遵守韩国有关法令等内容,并签字·盖章 (邀请函无需公证)
5.事业者登录证明、纳税事实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政府机关出具的材料。 注:上述材料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6.无犯罪记录证明: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在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获发后还需办理公证处的公证和外事办公室的认证
7.须提交由大使馆指定医院签发的肺结核检测证明(2016年3月2日起实行)
业务管辖区
签证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所属领事馆进行办理。韩国驻华领事馆如下:
驻华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州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青岛总领事馆:山东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驻西安总领事馆: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驻武汉总领事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准备材料
护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申请表(一张2寸彩色近照)
在以下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任选一种即可
1.最近六个月内的信用卡对账单原件
2. 最近六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3.近六个月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需由银行签发)
注:以下人员可免交经济能力证明
1.小学、中学生(提交在学证明)
2.大学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电子认证材料
3.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提交各类多次签证所需材料)
4.通过优秀旅行社代办的人员
5.持OECD会员国签证者
6.在华的第三国人
申请时间以及领取时间
申请:09:00~11:30 领取:14:00~17:00(全国各大使馆时间为统一时间)
护照剩余时间
从申请签证之日算起,签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超过六个月以上。
例外情况:却因亲属死亡等事由需紧急赴韩,同时可在护照剩余有效期内回国时,可以申请签证(需提交承若书)
签证申请方法以及代办范围
1.所有种类签证,均可由本人、代办机构、代理人申请,但旅游签证(包括医疗观光)只能通过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旅行社)申请
2.通过代办机构申请:各类代办机构所能受理的范围之内的签证。通过我馆指定的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可享受免交部分材料及缩短签证所需时间等便利。
3.代理申请范围:家人或公司同事一同申请同一类签证时,可由其中一人申请;申请人的家属(2寸以内)在出示结婚证,户口本、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公司等单位职员在出示委托书、代理人的在职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签证加急服务
适用对象:除公务护照持有者之外的所有申请短期访问签证(C-3)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和需要办理加急签证并被认可符合加急条件者。旅游签证(包括医疗观光)须通过代办机构(旅行社)办理。
所需时间:4个工作日(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签证发给认定书”的签证只需3个工作日,如需核实所提交材料的真伪或需领事面谈,加急签证所需时间也有可能延长)
签证费用
中国公民签证收费标准,其他国家公民的签证费按照其所属国与韩国政府之间的协定或互惠政策收取,签证拒签或虽申请了多次签证但获发单次签证的情况,均不予退还签证费。
单次签证:个人260元,加急390元;
团体97元,加急130元
两次签证:个人455元,加急585元
团体195元,加急325元
多次签证:个人585元,加急845元
签证结果领取
1.在本馆官方网站“签证结果查询”中输入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受理号码后可确认签证结果以及审查进展情况。
2.签证申请结果只能通过本馆网站上的“签证结果查询”进行查询。如被拒签,在本系统可查询到大致原因,本馆将不再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告知更详细的拒签理由,望谅解。
3.通过代办社申请签证的人员应通过代办社领取护照;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可凭申请时拿到的签证受理证(小票)领取;如代理人领取护照,应出示签证受理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请签证注意事项
签证被拒后,如无特殊原因,只能在自拒签日起2个月后重新申请。
近三个月内如在其他使领馆拒签,若无特殊理由,应在之前被拒的使领馆重新申请。
签证效力
签证种类(Single/Double/Multiple)系指在签证上标注的入境截止日前可入境的次数。
单次(Sing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前可入境1次
两次(Doub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前可入境2次
多次(Multip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一~五年)前可自由入出境
即便持有签证,在入境审查时如被认定为不许入境者,将被拒绝入境,使领馆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签证停留资格系指在韩停留目的,如从事与停留资格不符的其他活动(尤其是就业等),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的允许。签证的停留期系指在有效期内入境后最长可在韩停留的时间,如欲逾期停留,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事务所)的允许。
签证审查原则
本馆的签证签发以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被拒签的理由如下:
1.持无效护照或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间不明确(出入境管理法第12条)
2.有充分理由认定有可能危害大韩民国的利益或公共安全(非法滞留等)(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3.有充分理由认定有可能妨害大韩民国经济、社会秩序或良好风俗(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4.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贫困者及其他禁止入境者(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5.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 ;申请表内容不实 ;无法明示其入境目的及停留时间或无法提供能否认其非法滞留可能性的说明材料等,均可成为拒签理由